甘肃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立案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6件,营造了崇尚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利用贡献了检察智慧、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部门联动强担当
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与省退役军人厅联合部署开展了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各地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对全省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数量、级别、现状、问题开展细致摸排,共建立红色资源台账569处,发现问题线索162件,立案15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2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各地切实加强了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
二、全面覆盖勇探索
注重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办理案件中,既有保护英烈姓名、肖像、荣誉等人格权益的案件,也有保护烈士墓、纪念碑、革命遗址等英烈设施的案件。兰州铁路检察分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发挥跨区划优势,将铁道兵英烈保护纳入重点排查内容,采取跨省调查取证、公开宣告检察建议、联合公开听证、开展爱国拥军教育等措施,督促、协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军地合作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丰富军人荣誉体系内容等方面做出主动有益探索,唤醒了全社会重新关注、尊崇关爱铁道兵这一特殊群体的意识。
三、以点带面促整改
各级检察机关以案件办理促问题整改,先后摸排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318处,立案8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件。榆中县检察院对调查中发现的兴隆山革命烈士陵园整体环境脏乱差、设施自然损毁严重等问题,与兰州军事检察院、榆中县退役军人局积极磋商,制定整改方案,并争取到100余万元维修资金进行提质改造。该案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目前,全省各级已累计投入近1亿元对150多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修整治,褒扬纪念工作水平有力提升。
四、协同共治抓长效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公安、文旅、文物、网信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主管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英烈保护工作格局。省检察院与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军地检察机关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并相互移送英烈设施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案件线索17件。在案件办理中,召开诉前圆桌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共商维护对策,明确各方职责,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实现协同共治、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