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正规化和职业化的必然前提是不再能兼职家庭产业,村干部就必须要有比误工补贴高得多的工资收入。过去村干部不脱产,误工补贴多少不是问题,现在全脱产当村干部,工资高低就成为关键,太低就没有人来当村干部了。
中部某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规定村支书(一般兼村委会主任)工资与乡镇副职干部同等,大概每年村支书可以拿到3.5万元工资,比过去每年一万多元误工补贴高得多。不过,因为财政能力不足,该省只能提高村支书报酬,其他干部报酬没有提高。结果,在村支书没有提高报酬时,村干部报酬相差不大,村里工作是由村支书领着村干部完成的。现在村支书报酬比其他村干部加起来还多,村里工作往往成了村支书一个人干,其他村干部在一旁看。因此,各地顺理成章地采取两个办法:一是通过合村并组和干部相互兼职来减少村干部职数,二是逐步提高所有村干部的报酬而不是只提高村支书的报酬。
一旦村干部不再是不脱产干部,不再只拿误工补贴,而成为正式的拿工资的干部时,村干部真正成了自上而下行政体系的一员,他们是上级政府在基层的代理人,上级政府通过村干部来面对每一户农民。上级政府给村干部发工资,必然要对村干部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考勤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以此考评为基础进行奖惩。即使村干部为村民提供服务也是纳入上级考评范围内的。对村干部来讲,凡是上级考评的事项都是必须无条件完成的事项,凡是上级不考评的事项,就是不重要的。因此,在村级治理中,村干部一切围绕上级指挥棒来转,而上级指挥棒与农民实际需要可能不同频甚至有较大差异,村干部对农民实质性的需求有可能视而不见,却用很多形式主义去应对上级检查考评。
(作者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