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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为治理创新贡献力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工会和工会干部要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履职尽责、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过程中,充分彰显制度优势并使之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找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和高校治理体系建设中贡献应有力量。

一、让制度优势充分彰显并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高校工会和工会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并结合工会工作,积极探索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际举措。

(二)积极开展宣讲工作,让制度优势深入人心。工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部。高校工会要主动承担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工会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面向广大教职工积极宣讲和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每一名工会干部都要成为一面宣传旗帜,讲好中国故事,讲好显著优势,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让制度优势广泛深入人心。

(三)以奋进之为,让制度优势充分彰显。竭诚服务教职工是高校工会的一项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广大教职工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实实在在地直接感受到制度优势,以可感可观和更有说服力的实际行动和落地举措,让制度优势不断凸显,进而把广大教职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提升治理效能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代表和维护教职工权益是工会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工会工作是党的群团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教代会、工会同样在高校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职责,是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组织者和推动者。

维护教职工权益是工会的两项基本职责之一,这也是工会参与高校治理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校工会要依托自身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组织优势,发挥好工会组织在高校民主政治建设、学校事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不断完善各层面民主沟通协商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着力从制度保障、源头参与、利益维护等方面不断完善高校治理体系,促进高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并在其中积极发挥重要作用。

高校工会和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代表和维护教职工权益意识,凡是涉及教职工根本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做好调查研究、意见反馈和协调沟通工作,不得损害、侵犯或者漠视教职工利益;要加强源头参与,从重要政策举措制定之时起,就要广泛调研教职工需求,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要完善教职工福利和救助体系,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各项权益。

(二)充分发挥工会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工会是高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阵地,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平台。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治理的基本形式。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工会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组织“两会代表”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等,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教职工代表提案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重要关切,体现教职工根本利益,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途径。高校工会要重视教职工代表提案,推动提案有效落实;要及时召开提案答复民主沟通会,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与提案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促进和保障教代会、工会及其代表在共建共治共享的高校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

(3)工会干部参加或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校务会及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等,从源头上参与政策制定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教代会、工会及其代表在学校重大决策的动议、调研、论证、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按照相关席位制安排,认真参加学校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项工作,代表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的具体治理实践。

(4)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和保障举措,确保教代会、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制度、有平台、有举措、有实效,在切实有效的举措中,扎实推进教代会工会对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对事关学校发展和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强工会自身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本领和治理能力。工会治理体系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样要求工会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工会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新时代工会工作的新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牢固树立党的群众工作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服务;要以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踏踏实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彰显并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要把学习热情转化为提升治理能力和加强治理体系建设的强劲动力,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履行工会职责过程中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应有力量。

(作者单位: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开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课题,ZSJSCNK-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