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广大居民群众生活在基层,居民群众诉求产生在基层,社会矛盾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群众的诉求呼声,组织带领居民群众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是新时代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基层在国家治理总体格局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治国安邦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
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既是党的执政基础所在,又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更是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前沿阵地。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求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和方向已经明确,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协同努力,发挥智慧。首先,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其次,要高度重视居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创新组织动员居民群众的形式路径,切实做到社会治理为了群众,社会治理依靠群众,社会治理的成果由群众共享。最后,坚持良法善治、价值引领和科技支撑,在推进基层工作中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有效运用新“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影响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矛盾和问题。
由此,抓住推进基层工作的关键要领,夯实基层治理基石,构建基层社会发展新格局,努力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好满足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01、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宝贵历史经验,这是百年党史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坚持推进党的基层建设工作是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的显著优势之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肩负着极为重要的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职责,是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领导核心。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决不是一句空泛的政治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和落实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方面和每个环节。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坚持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建为统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以协调解决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根本任务,探索构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基层多元共治模式,从而使党委政府与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凝聚互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整体治理格局。
积极发挥好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重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横向协同。地区党(工)委以区域化党建为抓手,通过地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地区大党委等功能性党组织载体,加强与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 “两新”组织等的沟通联系,定期研究通报辖区重大事项,研究处理辖区重大问题,引导辖区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地区公共事务治理。
二是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社区党员实际情况做实楼门(院)党支部、党小组,切实将社区各类党员紧密组织起来,注意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组织动员党员带动更多的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疫情防控及其他社区事务的治理,及时解决社区治理中面临的普遍问题。
三是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等机制,积极发现在职党员中蕴藏的丰富人力资源和专业优势,根据社区治理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事务的治理,发挥在职党员在各类公共事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带动更多居民群众共促良好风尚形成。
四是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积极发挥街道(乡镇)社会组织联合会党组织和商务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站)的枢纽作用,通过推进商务楼宇、“两新”组织党建,以组织生活会为载体,以客户端、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平台等为阵地,切实加强对商务楼宇、“两新”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发挥这些党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而带动更多基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
五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根据辖区流动党员实际情况,通过建设流动党员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就近加入社区党组织等方式,把流动党员组织起来,发挥流动党员在社区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他们融入社区。
六是建设基层功能性党组织。根据党员情况,通过在物业公司及其管理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组织中加强党的工作。其中,有党员的要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符合单独建立支部条件的指导其成立功能性党支部,通过各种方式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刻把群众利益和诉求摆在重要位置,坚决维护群众合理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挥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层实践中,许多地方已经以街道、乡镇“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为统筹平台整合各方力量。党组织一方面以行政权力为依托嵌入行政领域,一方面以社会权利为依托嵌入社会领域,为区域内不同级别、不同隶属关系的组织之间搭建联系渠道,进行力量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并以党建工作直接带动各种组织对区域内公共事务的关注及解决,从而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公共服务的协作化。坚持以党建为统领,通过组织动员辖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居(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促进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共用、功能衔接,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机制,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领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行动优势和治理效能,切实解决好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确保基层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力量。通过党建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各个环节的有效嵌入,更好地整合用好基层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02、组织动员群众群策群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宝贵历史经验,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战胜风险挑战,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法宝。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市场机制及社会机制的作用日益重要,转型社会过程中的分化重组必然带来多元化利益诉求的彰显。如果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有限或不畅,不仅无益于矛盾纠纷的解决,还会使得公众对政府治理满意度的下降。当前,我国社会发育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社会结构转型调整远未到位,社会组织力量较弱, 政府与市(居、村)民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力量和缓冲空间,这成为许多社会问题易于凸显并激化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在基层更加突出。比如,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已经成为矛盾多发易发领域。许多老旧小区缺乏基本的物业管理,或者只有简单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存在一定的缺位疏漏。因此,大量的物业管理问题以及带来的矛盾多由政府直接“买单”。近年来,诸如此类的社会矛盾不断爆发,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制约了发展活力,也给我们党的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带来了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紧紧依靠群众,组织动员群众,群策群力,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居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是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中主要成员,而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旁观者。社会治理既是为了群众,也要依靠群众,社会治理决不是党委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进一步鼓励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最大限度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仅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而且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具体成功实践。通过组建组织动员群众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系列机制和平台,确保居民群众能够有效地进行利益协商和共建共治。
具体说来,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枢纽,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优势。通过吸纳居民群众加入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做实做细村委会、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通过居民议事会、协商会等机制切实把它们建设成为密切联系居民群众、代表维护居民群众利益、组织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基层事务治理的自治组织。
二是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是组织团结居民群众的重要载体,是村委会、居委员各工作委员会的重要帮手。根据居民群众的利益、兴趣等和社区(村)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发掘蕴藏在居民群众中的积极因素和专业资源,组织动员有各类资源和相应专长的居(村)民站出来,培育发展一大批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是引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正视并引导好基层社区业主的权利意识、维权意识,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处理居民的各种诉求和维护社区有序运转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规范引导,倡导有关各方通过民主协商、“网络四合院”、“楼门四合院”等方式解决问题,把规范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构建良性运行的物业管理秩序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利益相关方的规则意识,增进相关方之间的理解与信任,从而实现各方利益平衡与和合共生。
近年来,多地基层通过打造“居民议事会”“多方联席会议”等方式,培育各种社区社会组织,坚持相信和依靠群众参与,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效果。实践充分表明,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既可以克服所谓纯专业视角的绝对性,增强治理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接受度,又能纠正群众非专业认识的片面性,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增强治理结果的合法性和公共性,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情、理、法的有效融合,让基层社会有序运转,最终实现政府管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03、坚持良法善治,科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可靠保障,是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石。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依法治理,着力从制度上厘清边界,保障权责统一,为各类社会治理行为划定区间。依法推进社会治理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加快制定社会领域亟须的法律法规。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围绕民生等社会治理重要领域,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等先后制定颁布《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社会治理紧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有效促进了各地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为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北京市从人民群众的诉求出发,推进“接诉即办”,根据实践制定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创造性地将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与超大城市治理的实践探索结合起来,为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贡献了首都样板。
坚持良法善治,重点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法治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在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过程中,把党的领导要求融入其中,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打造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人民意愿,坚持问题导向,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作为立法的重要方向。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人民意愿、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法律法规,不断为基层社会治理划定边界,为各种社会行为明确法律底线,为保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大社会治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居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制订科学的普法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书籍、课堂讲座、报告会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向全社会宣传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立法的宗旨和原则、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让尊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的信仰,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汇聚起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四是党委政府带头执行和遵守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机关严明公正司法,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司法活动中把宪法、刑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各类司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惩处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实现良法善治。
执法到位是坚持良法善治的重要一环。当前,各省市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完成,此轮改革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职责定位。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从服务基层、做实基层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制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哪些执法职能是可以有机统一的、可综合的,从而确定综合执法的范围,整合执法资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进一步厘清“条上”和“块上”的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职责互补、沟通及时、协调有序的执法体制机制,切实织密织紧社会治理责任网。积极推动基层一线“单独执法”“联合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基层执法队伍从“专科”转向“全科”,执法力量从“分散”走向“集中”,基层执法从“多头管理分散弱小”走向“统一指挥集中管理”,着力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为基层社会治理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04、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和文明共识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形成文明共识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有文明共识才会有更多的共同行动,有更多的共同行动才可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要决在“合”,要在推进社会整合上下功夫。“认同性整合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进行的思想性整合”,目的是让人们在社会的互动过程中达到认识上的一致。在各种社会整合要素中,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坚持文明共识引领,促进社会认同性整合对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尤为关键。
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文明共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治理国家,管理基层,仅靠法律约束还远远不够,必须加强市民的思想道德建设,配合以道德规范的软约束。当人人都具备一定的道德水准和综合素质,都能够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社会整体的文明程度就会大大提升。大力培育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为社会成员广泛接受的基本信仰,为我国社会长期稳定提供价值支撑。
当代治理是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更是道德、习俗等文明共识、历史文化认同上的规则之治。中国的历史传统向来高度重视道德教化,主张以德化民,明刑弼教。基层社会治理直接与群众相接触相联系,更需要从人的情感世界、心灵世界等方面下功夫。在这些领域,道德具有重要的甚至是基础性的调整作用。有效的国家治理,既要指向功利性、现实性的物质世界,也需要指向人的内心世界,形成道德、习俗这些文明共识。
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文化自信,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组织引导居(村)民群众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业主公约”“车主公约”“饲养宠物规则”“垃圾分类规则”等自治规范,组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协商,形成更多的社区公共治理行动,促进公民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以道德伦理滋养法治精神。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共识根基是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自觉遵从社会通行的规范体系,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打造有“温度”的治理,通过舆论引导、文化浸润、道德引领,打造社区文化、街区文化、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形成文明共识,促进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05、以科技智能为支撑推进基层社会智治
现代科技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智慧治理的重要工具。“智能社会是不可逆的全球性趋势,智能社会的人机物文明模态将重新塑造国家治理模式”,主动适应智能化社会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推动“从数字社会治理向智能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治理向全息社会治理”的转变,广泛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信息化社会,要求我们在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走出传统的思维方式,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使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够全面收集、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更有效地管理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
具体说来,顺利推进智治必须做到这样几点。一是用智能科技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好社会治理中经常遇到的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重构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治理信息畅通,助推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透明化、民主化,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二是用智能科技实现从经验决策向循数决策的转变。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监督、用数据考评,通过大数据分析查找社会治理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有针对性优化社会治理资源的配置,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的智慧化,不断巩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成果。三是依靠科技创新优化治理效能。以落实“互联网+”工作思路为重点,依托“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多网融合”要求,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办事“痛快”,真正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的事;构建统筹多部门的一体化统一指挥调度中心,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城市的日常体检,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城市运行中的问题隐患,实现城市管理运行服务与应急处突,统筹协调多点联动的快速反应模式,准确掌握人民群众的期待方向,瞄准问题精确发力,及时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人性化服务,让更多居民群众通过每一次体验真切感受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科技伟力,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力量。
综上所述,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必须持续不断地改进和优化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引导群众的路径方式,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居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体,必须把居民群众摆在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好为谁治理、靠谁治理的问题。良法善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要根据居民群众的诉求、呼声、意愿,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文明共识是基层社会治理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只有坚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提升人的素质,进一步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共识,最终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行动。现代科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基层社会治理要积极主动广泛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云存储等现代科学技术,推进整体性政府的建设,降低信息流通和社会治理成本,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率,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