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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 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 推进辖区诉源治理

案例点评:大丰法庭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快速化解,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大丰法庭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准葛尔盆地南缘,辖区面积2584平方公里,人口4.1万人。2020年以来,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植根基层护佑民生,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2021年5月,被昌吉州中院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被自治区高院表彰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万人起诉率”考核

2020年4月,县法院主动向县委请示,推动县委成立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实施方案》,在全疆率先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每月向政法委提供“万人起诉率”测算数据,政法委对各乡镇进行“月提示”“季通报”“年考核”,压实各乡镇诉源治理属地责任。2020年以来,大丰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463件,其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964件,一审诉讼案件473件,其他案件26件,诉前调解案件达到诉讼案件的2倍,一审诉讼案件下降34.13%。2021年5月,进一步推动县委印发《呼图壁县开展“无诉村居”创建实施方案》,在法庭辖区大丰镇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工作。法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源头解纷,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大丰镇下辖的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中,有3个行政村实现了“无讼”,1个社区仅发生1件诉讼案件。

二、“三级三轮”调解,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法庭设立“五丰调解室”,取自五谷丰登之意,既象征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又与辖区五工台和大丰地名相呼应,表达法庭干警对当地农民群众的美好祝愿。法庭积极与县司法局对接,选聘村干部、老党员和退休干部等22人为特邀调解员,其中驻庭特邀调解员2人。主动参与辖区各村每周例会和“村民说事日”活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现场化解。利用“五丰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平台,以法庭庭长为“指挥官”,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阵地”,诉调团队、人民调解员和包联干部为“主力军”,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联络员”,建立群众说事的人民调解+老党员、老干部的特邀调解+法官的诉讼调解“三级三轮”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高效率的解纷渠道。2021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化解纠纷725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三、“三调联动”解纷,全方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法庭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推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庭所共建实施方案》,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协调联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整合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等资源,在辖区乡镇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方派员入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申请和投诉办理以及纠纷调解等服务,调解成功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当场立案送达,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速裁判决”工作模式,实现“三调联动”“一次通办”“一站式”服务。

四、“有案办案,无案送法”,普法办案两不误

在农忙季节,组织“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巡回调解,及时处理了一批农资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供用热力合同、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因“减水退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流转合同案件。2021年以来,共巡回办案200余次,现场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起。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集市日普法宣传13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实地指导人民调解25次,配合乡镇村审查合同17件,为乡镇村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