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浙江高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共享法庭”架构在人民群众身边,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是推动健全“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创新和生动实践。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2021年,浙江高院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把“共享法庭”打造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成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它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不增编、不建房” “一根网线一块屏”,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让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精准可及。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6699个,指导调解145171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13008件,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多次关注报道,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
一、促进自治,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一是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设立村社“共享法庭”23200个,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镇街“共享法庭”1403个,覆盖全省90%以上农村和社区、100%的镇街,通过依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与基层议事协商,为集体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二是激活发挥行业自治功能。依托金融、保险、邮政等营业服务网点,或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仲裁协会、律所等机构、组织,设立特色“共享法庭”2096个,高效化解类型化纠纷,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累计指导调解45496件,化解纠纷39106件。三是推动构建自治协同体系。通过实施“共享法庭”系统工程,形成了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大格局。
二、提升德治,浓厚崇法尚德社会氛围
一是发挥以法隆德重要功能。利用“共享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失信曝光等,讲法理、明事理、融情理,弘扬美德善行。如丽水法院组织被执行人在居住地“共享法庭”,集中观看当地“诚信奶奶”陈金英践诺守信的感人故事,促使935个执行案件3957.4万元债务主动履行。二是激发以德辅治强大动能。“共享法庭”扎根乡土,在建设和运用中充分挖掘当地传统德治文化,弘扬先进人物事迹,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如衢州市柯城区法院白云未来社区“共享法庭”,依托“南孔有礼”文化,打造家事“和姐”平台,由当地妇女组织每周选派1名有威望的“和姐”进驻“共享法庭”,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建设和睦社区,当地反响良好。
三、强化法治,夯实基层社会法治底座
一是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共享法庭”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基层阵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全省“共享法庭”已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225.21万余人次、调解培训3.13万场83.76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2.09万人次。二是培养法治带头人。每个“共享法庭”都配备一名庭务主任,以此着力培养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从“送法治下乡”到“种法治进乡”转变。三是有效整合法治资源。“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精准对接基层法治需求,汇集各种解纷资源,打通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三个环节”,推进矛调中心解纷网络和机制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实效。
四、落实智治,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共享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构建起覆盖城乡全域的法律服务网络,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全省“共享法庭”已开展网上立案77036件、在线诉讼42296件次、协助执行23115件次。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开发的“共享法庭”应用平台,集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网等系统,与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江解纷码等实现业务协同,打破数字壁垒,汇聚各类治理数据资源,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省、市、县、乡、村、网格六级贯通,成为浙江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智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