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在“五议两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在内容和程序上强化了党的领导和村民充分自治,将一个经济发展滞后、干群矛盾尖锐、村民常年上访的“问题村”转变成为和谐有序的生态文明村。2018年8月,结合“一肩挑”背景下村级权力运行机制,莲都区总结提炼深化黄泥墩村“阳光票决制”做法,形成了以党建为引领、以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为核心的基层自治模式,并在全区推广实施。
一、主要做法
(一)党建引领自治--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一是建立党支部扩大会议制度。各村党组织在召开党支部会议与全体党员会议提议村庄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题时,应召开扩大会议,邀请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充分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将基层党组织的主张更好地传递给村民代表,并通过“阳光票决制”变为全体村民的意志。
二是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心声。打破村干部“闭门决策”模式,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村党组织委员应深入农户、广泛吸收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方案应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的实施方案应公开公示。
三是建立党员群众常态沟通机制。建立以网格为基本单元,定期组织网格员、村民代表、党员工作交流沟通制度。在参与村级事务阳光票决时,党员广泛收集村民呼声与诉求,村民代表征询网格内党员意见,村民的意见建议通过村民代表、党员进入“阳光票决”。
(二)权力阳光运行--完善阳光票决规范体系。
一是明确阳光票决事项内容。莲都区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10大重要事项列入必须票决的内容。分别为:①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②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③村级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④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⑤土地承包经营方案;⑥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⑦宅基地的使用方案;⑧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⑨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⑩涉及村集体、村民切身利益等其它事项。如黄村乡黄泥墩村的村集体项目乡村旅游综合体“碧水湾”,从初期的建什么项目,到二期工程怎么改造提升,再到项目收益如何分配,黄泥墩村均通过阳光票决让村民参与决策,真正做到了村庄建设由村民自己自己说了算。
二是规范阳光票决实施程序。为保证“阳光票决”的有序实施,莲都区还创新了票决6大程序,分别为:①党员群众建议。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作用,通过党员大会、组团下访、乡贤智囊团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收集议题。②村党支部提议。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村党支部进行集体梳理、分析、研究,提出村里要解决的重要事项和票决方案。③村务联席会议商议。票决事项议案提出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形成商议意见。④乡镇(街道)党(工)委审议备案。经村务联席会议商议确定票决事项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备案并提出审议意见。⑤村民代表会议票决。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票决事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票决事项通过后,实施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定期向群众公开进度,通报落实情况。
三是拓宽线上线下议事渠道。1.线下设立阳光票决议事大厅。莲都区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围绕村级事务管理,专门设置了议事箱(意见箱)、议事窗(公开栏)等,及时收集村民代表、普通村民的意见建议;同时在村两委会办公大楼,设立阳光票决议事大厅,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前的议事渠道。2.线上设立阳光票决微信议事大厅。为有效破解村民代表因事外出,导致村庄集中开会议事难的问题,莲都区在每个村都建立了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参与的微信群议事大厅。通过微信群让村民代表更加及时有效地了解决策事项、反馈群众意见、监督决策实施,提升工作效率。
(三)智治转型----村务管理搭上数字化快车。
一是开发“阳光票决”管理系统。将全区所有村“阳光票决”事项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村级网格员作为各村的后台管理员,通过手机浙政钉阳光票决端口将涉及到的线下资料上传管理系统存档,随后村民可以通过“清廉莲都”微信公众号、莲连看APP等,直接查看本村“阳光票决”事项全部流程、票决结果和实施情况。系统还对全区“阳光票决”实施情况进行预警、汇总、分析,数据报表实时更新,通过图表形式精准呈现投票率、执行率等各方面情况,让村级事务监管变得更加高效、透明和智慧。
二是开发“阳光票决”监督系统。在村民议事厅等票决场所通过安装摄像设备,实时监控整个票决过程,留下记录以备查询,保证阳光票决过程的透明和权威。阳光票决事项公示窗口目前已纳入区纪委开发的“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小程序,各级政府、村民都能够依据各自的权限查阅有关票决结果,并对票决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是探索“网络票决”参与形式。在法律政策层面开展研究,争取下一步创新实践的政策空间;探索线上线下同步投票机制,以解决偏远山村村民代表参会率不高,外出代表无法参会等问题;依托身份认证+音视频服务+投票小程序,将村民代表会议开到“云上”,进行“云票决”,线下与线上共同参与。
二、工作成效
2018年来,莲都区全区208个村实现阳光票决制全覆盖,共票决事项2050个,其中票决通过事项2027个,票决通过率高达98.9%,村民知晓率达98%,满意率达95%以上,该制度得到了全区党员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支持。“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作用,积极实行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又充分体现智治赋能的改革要求,是新时代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2019年11月26日,浙江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将“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写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
专家推介建议:
期待构建“四治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模式,首先应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自治”权利。而“自治”权利最根本的体现,就是人民群众对社区公共事务充分且有效的参与。这不仅需要解决谁来参与的问题,也需明确参与的具体领域和问题、优化参与的渠道和效能。
丽水市莲都区在城乡人口加速流动、数字治理时代来临的时代背景下,充分体现智治赋能的改革要求,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参与权利的有益探索。首先,通过探索“网络票决”参与、拓宽线上线下议事渠道,有效化解了偏远山村村民代表参会率不高,外出代表无法参会等现实问题,“谁来参与”问题得以解决。再者,通过明确票决事项内容、党支部扩大会议吸纳普通群众参与并辅之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的党员群众常态沟通机制,明确了参与的具体问题。最后,通过开发“阳光票决”管理和监督系统、规范“阳光票决”实施程序等措施,则是新形势下运用数字技术扩展参与渠道、提升参与效能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