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探索推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模式

广东位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的前沿,是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用工大省,受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持续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劳动关系复杂多变,职工队伍不稳定因素增多,劳动领域涉稳涉政治安全风险形势更加严峻,劳动争议数量也居高不下。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省总工会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联系,探索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推行“法院+工会”多元化解决劳资纠纷新模式。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 整合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采用“法院+工会”模式,法院和工会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设立工作室,工会指派特约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到工作室开展诉前、诉中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并参与诉后释法答疑、信访维稳等工作,既发挥了法官的专业性、权威性,又发挥了工会调解员了解劳动者的长处,整合了法院和工会在劳动争议化解方面的优势,形成纠纷化解合力。2019年4月份,省总工会和省高院在东莞举办了全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决定在全省推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同年7月召开了全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2020年10月份,召开全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总结了“法院+工会”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出了新的部署。从2019年4月全总发出通知之日起,截止今年2月底,共计移送诉调对接平台调解案件177364宗,调解成功110397宗,调解平均成功率62.24%,平均调解周期为23.81天,为十余万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过亿元,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置效率。

(二)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省高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粤工总〔2016〕30号)》,其中规定县(市、区)以上人民法院和同级工会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沟通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情况分析通报会。2017年1月,省总工会和省高院指定佛山作为全省首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地区,佛山市、区两级法院、工会于当年4月27日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之后,又决定在珠三角地区法院全面推进。2017年,省高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试行)》(粤工总〔2017〕33号),从工作模式、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机制六个方面规范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2019年,省高院与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粤工总〔2019〕16号),从思想认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会”工作流程,各项制度日趋完善。

(三)制度先行,确保调解规范。工作室遵循依法公正、自愿平等、便民利民、严格保密四大原则。根据纠纷处理的不同阶段,完善了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三种调解机制,并规范了不同机制的工作流程。 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广州市各级法院建立“坐班制度”“递进制度”“反馈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处理的制度化。“坐班制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法院每周安排固定时间由工会选派劳动争议方面的专业律师驻工作站值班。“递进制度”:建立“诊调确裁”的劳动争议化解递进机制,实现简案快审、小额速裁。“反馈制度”:法院对于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的案件定期跟进,遇到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存在较大困难的情况及时引导当事人立案或及时转交审判,对于已经化解的纠纷,由工会定期回访。

(四)积极探索,积累改革经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作为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一次重要举措,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搭建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合力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在提高调解效率、质量、扩大调解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佛山作为全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首个试点城市,该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应。佛山成立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沟通。自2017年4月起,佛山市、区两级法院、工会“双级”已经开展联动,在市、区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同步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确保“双极”联动,步调一致。立足“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引入“工会法律服务”深度介入,以规范性文件为实施纲要,共同为当事人提供覆盖诉讼全链条的法律服务。打破传统诉调对接工作中“社会调解”与“法院调解”以法院是否立案为界的固有思维,全面覆盖诉前、诉中、诉后阶段,引导基层综合治理,将调解分为委派、委托、协助三类,形成“工会调解”和“法院调解”有机结合的“双调”机制。以“调解队伍专业化”和“管理运营标准化”强化劳动争议调解的公信力。探索研发“互联网+法院+工会+当事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平台,实现调解事务一站式办理、调解员菜单式选择和案件办理智能化。

二、全面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一)建立健全“法院+工会”沟通联系制度。不断深入推进完善全省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完善工作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解决劳动争议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标准统一、衔接顺畅的劳动争议处理新规则新制度,充分运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深入研究劳资纠纷苗头性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二)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2019年底前我省各市、县(区)共挂牌设立158个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已完成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并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甄选法律知识丰富、调解技巧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会律师、调解员等驻点值班,共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和诉后释法答疑等工作。推进多层次帮扶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依法帮扶生活确有困难的劳动者。

(三)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保障。一是要落实经费保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市、县(区)总工会要将诉调对接工作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省、市总工会对县(区)诉调对接工作按照4:3:3的比例予以经费补贴,用于律师值班、调解补助、人员聘请等方面。二是要打造专业队伍。注重吸纳社会资源,吸收有经验、法律专业知识过硬、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律师、调解员等参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中来。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提升调处劳动争议工作水平和能力。

(四)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功能,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巡回调解,为偏远地区职工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工厂、企业和公司,让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更加便利工人群众、贴近工人群众。

广东省总工会将在全总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以职工为中心,以回应最大关切、体现最主要职能、集中最优势资源、取得最卓越成效来谋划工会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高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在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干出新气象,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