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司法局:“四强化”推进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近年来,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围绕“基层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城区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2017年至今,已获命名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五年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一领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具体实施,城区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印发《江南区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创建法治示范村(社区)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项目列入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力推进。组织城区、镇(街道)、村三级网格员深入村(社区)广泛宣传动员,各司法所、村(居)委会逐项落实创建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市-自治区-国家梯队创建格局。加强检查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对各级民主示范村(社区)定期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予以撤销。

二、强化法治硬件建设,巩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年累计投入普法经费560万元和普法惠民工程项目经费773万元,构建了以1个城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75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座位)为支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12个村(社区)投入使用24块法治宣传电子屏,在各村选址建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墙、法治文化石、法治碑、法治宣传栏、法治群雕、法治座椅等一系列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各具特色的法治人文景观与乡村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法治教育与村民休闲娱乐相融合,让村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三、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2017年法律顾问项目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城区所有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了“城区半小时、乡村1小时”法律服务圈。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线上线下接受村(居)民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推动各村(社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村(社区)健全和完善“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村务议事,基层民主决策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五年来江南区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律咨询5000多次,法治宣传 625 场次,为村(社区)草拟、审核涉法事务文书591份次,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合同提供法律意见187件次,化解民事矛盾纠纷374件。

三、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育,提高村民法治意识

出台《江南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骨干,让他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法律服务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通过规范磷选、加强培训,城区所有行政村(社区)每村已培育有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法律明白人”均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依法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城区范围内设立人民调委会10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6个,村和社区调委会76个,交调、婚调、医调、旅游调解、劳动争议、物业调解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个。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点突出“情”“理”“法”逐步衔接,充分调动老党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民警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依托“逢四说事”民主协商机制,重点调解村民之间的婚姻、邻里、土地等多发性、常见性纠纷,做到小纠纷不出会(室)、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纠纷不出镇(街道),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五年各村共排查和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9000多件,调解成功18886件,调解成功率99.40%,无一例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和上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