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滑县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构建起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诉调、访调、警调等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用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0年,全县共受理案件2681起,成功调处化解2628起,调成率98%。其中,县联合调解中心接待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77起,成功调处化解2021起,矛盾纠纷化解满意度全省第9位。
“三级联动”凝聚“大调解”三级合力
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县建立了村每周、乡每两周、县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但是如何进一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县乡村调解合力,一直是我们思考探索的课题。2019年6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开展提供科学遵循,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发挥作用。县级层面,成立滑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同时在县司法局成立滑县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管理、考核和培训。乡镇(街道)层面,成立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调解室,主任由各乡镇政法副书记兼任,每个乡镇(街道)招聘有2-5名专职调解员;乡镇基层法庭成立调解室,每个调解室聘有1-3名专职调解员。村级层面,成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兼任,负责本村的调解工作。全县调解案件上行实行“两两制”调解办法,即村级调解两次不成功报乡级调解,乡级调解两次不成功的报县级调解。调解案件下行则由县联调中心直接向乡镇交办。2019年,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影响,滑县进一步加强了网格化工作,在村(社区)一级继续延伸工作触角,创新推出了“十户联治”微治理模式,以村(居)十户为单位建立“微网格”29818个,每格选出一名小组组长(户长)兼职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把“微网格”调解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格四级调处网络,打通了基层乡村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目前,全县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051个,其中村级调委会101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滑县人民法院诉调调解委员会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04名,其中乡镇调解员46名,村级调解员1019名,行业性、专业性专职调解员14名,中心法庭25名,全县达调解工作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处工作组织体系及联动调处网络。
“六调对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滑县以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立足一站式多元化解、一站式诉讼服务目标高标准建设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内设一个品牌调解室(“宝正”调解室),以及交通事故调解室、医患纠纷调解室、土地纠纷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房产物业纠纷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室、商业联合调解室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18名专业调解员根据各自特长被分派到相关调解室开展工作。为整合力量,增加人民调解工作的便捷性,滑县还将道路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县法庭调解对接中心迁入县联调中心办公,在县联调中心还建设了一个审判法庭,2名员额法官进驻。县联调中心是一个综合性、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解阵地,在全县“大调解”工作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六调对接”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三大调解在县联调中心内部的对接,以及县法院、公安局、信访局等三个单位的调解工作与县联调中心的对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三大调解以县联调中心为枢纽,建立健全对接互动机制,形成联动合力;在县法院和县联调中心之间,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县法院将适合调解的案件,转到联调中心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可以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可以现场办理立案、诉前保全、诉前鉴定等手续;在县信访局和县联调中心之间,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信访局将接访到的适合调解的纠纷,转到联调中心进行调解;在县公安局和县联调中心之间,建立“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在接处警过程中,将同一事件报警三次以上的矛盾纠纷,转到联调中心进行调解。县联调中心引入智能化网络办公系统,各类调解工作之间按照工作流程,实现网上交办、督办、协办、咨询和考核。
“完善举措”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做到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一一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逐一落实责任人,执行包案责任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调解员队伍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仅2020年,滑县就开展了三轮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专项行动,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行业排查和部门排查,突出多部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解稳控,见到了明显成效。专项行动期间,滑县排查出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94件,成功调处89件,调成率94.7%。
进一步加强调解专项宣传、培训等工作,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利用电子屏、法治宣传栏橱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制作已入驻调委会申请调解须知宣传折页,在接待来访群众或调解时发放给当事人,使群众知晓申请调解需提供材料、受理范围、调解流程以及调解的优势;并通过县电视台专题栏目加大宣传报道;开展全县人民调解评选表彰工作,切实把法律政策水平高、调解技能强、调解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评选为“优秀调解员”。滑县锦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马相云、县联合调解中心周红丽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先进调解员”殊荣,通过评选,进一步提升了滑县专职调解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同时,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形式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每年定期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推进岗前培训、年度培训、专项技能培训等工作,培训合格兵被授予《人民调解员证》后,持证上岗。相关部门还需组织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接受专项技能培训。
通过强化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有事找调解,有事先调解的良好氛围,“三级联动”“六调对接”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模式在滑县得以成功推广。“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做到了矛盾纠纷化解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奖惩严明”激活“大调解”内生动力
县财政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按照全县人口人均一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人民调解经费148万元。县联调中心调解员每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误餐和交通补贴1500元,同时按照“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对全县调解员实行办案补贴制。全县各级调解员每成功调解一起案件,给予50—200元办案补贴,疑难案件每成功调解一起给予500元补贴。重大案件由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悬赏奖励制度。目前,已经成功悬赏奖励一起5000元的重大疑难案件。
同时,县人民调解办公室出台《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明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以做到无矛盾上交、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命案的 “三无”为目标。指导督促各调委会完善受理、调解流程、卷宗规范制作、及时收集装订归档等。对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案件,骗取、套取补贴费用的人民调解员,一经查实,立即辞退,并追回领取的补贴,并给于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在工作激励方面,针对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奖励,并通过末位淘汰建立退出机制。每年根据办案数量和质量,评出一批优秀调解员和精品案例,对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推荐给上级部门表彰。开展全县一年来已结案案件回访、满意度调查,根据反馈,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更好地改进全县调解工作。
自2019年7月份,县联调中心成立、“大调解”机制实体化运行以来, 2019年全县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受理数首次实现下降,同比下降15.3%。2020年,在调处的各类案件中,农民工工资465起、医患纠纷52起、婚姻家庭纠纷80起、合同纠纷146起、损害赔偿纠纷23起、土地纠纷35起、交通事故纠纷156起、物业纠纷255起、其他纠纷576起、其中为23名外省在滑县务工的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90.53万元,全县命案总数同比下降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