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通、左右协调的社会矛盾调解体系,运用法律和道德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有力化解社会矛盾,形成了工作特色鲜明的“魏都模式”。
一、“魏都模式”的成因和背景
(一)社会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魏都区各类社会矛盾高发,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特别是在征地拆迁、问题楼盘、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卫生、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方面还存在矛盾纠纷,呈现出化解——萌发——再化解——再萌发的发展状态。
(二)政策背景
2016年8月16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二、魏都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做法与经过
近年来,魏都区把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成果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惠及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主导、政法综治牵头、矛调中心运作、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各方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引领,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五调联动”为载体,着力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的集约调处、多元融合的市域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新体系,形成了工作特色鲜明的“魏都模式”。
(一)构建三级平台,实现排查全覆盖。按照矛调工作“扎根社区、融入网格”的总体思路,我区的调解组织纵向向基层延伸,横向向多领域拓展。一是搭建三级平台。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级矛调中心,在13个街道、86个社区建成了不少于30平方米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并建立各具特色、因需而量的调解室。二是健全五级网络。在412个网格、912个楼院(居民组)安排专兼职调解员1987人,整合全区网格信息员2036人、楼栋长2968人、社会志愿者3万余名积极参与矛盾调解工作,将调解组织延伸到网格、楼院的“一长四员”队伍中,将调解员设置到楼栋、居民小组,形成了区、街道、社区、网格(居民小组)、楼院五级纵向全覆盖的工作网络。三是拓展排查形式。利用网格巡查、“3112345”为民服务热线、QQ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形成日排查周报告工作制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实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
(二)实施五调联动,实现化解全方位。一是整合资源,联调联动。积极推行“访调、诉调、检调、警调、军调”五调联动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探索一条问题导向明晰、适应时代需求的系统集成之路。区矛调中心始终将角色定位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部,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攻坚,实现矛盾纠纷“应调尽调,应解尽解”。同时利用自身第三方调解平台的优势,牵头化解信访积案。截至目前,已化解信访积案36件。针对各类诉讼案件增多的实际,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成区级诉调对接中心和市区首家“道交一体化平台”,降低了诉讼成本和审判压力。截至目前,采用诉调对接方式处理案件1815起,调解成功1526起,调撤率84%。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化解活动,由区矛调中心牵头负责,对执行标的额小,涉及农民工工资、养老金欠缴、道路伤害赔偿等家庭困难当事人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攻关化解,现已调处案件191起。二是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创新智能配置。开发了“一键调解”便民服务平台,把“互联网+调解”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将全区各级调解员、政策专家、法学会律师、心理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不同层面的65名专业人士组成的服务团队全部录入系统,在服务上实现了由“指派性”向“自主选择性”的转变。三是推进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在各街道和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每周均有专业律师专门坐班为辖区群众在法律知识方面解疑释惑,并常态化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全部分包到86个基层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规范性。
(三)打好“三张牌”,实现调处全链条。各级矛调中心以“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解难事”为己任,充分发挥“机制创新、统筹协调、调处化解、督察督办”的牵头抓总职能。着眼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调处化解模式,着力做到“防微杜渐、药到病除、不留后患”。一是出门巡诊,打好预防化解牌。注重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组织建设在工作前、预测预案在纠纷前、预防管控在调解前、排查调解在激化前,切实把控纠纷情况,掌握纠纷特点,找出纠纷规律,研判调处方案,依法进行事前预防,做好事中调解,关注事后动态,管控再生纠纷。二是开门接诊,打好为民解难牌。借助区矛调中心平台,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一体打造、一体运作,把综治中心建成指挥中心,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外围的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保障局、区纪检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最大限度地便民服务,能让群众跑一遍的决不让群众跑两次,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街道、社区延伸,实现“无差别受理”全覆盖,群众到“一扇窗”就能办成一件事,确保群众“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怒气全消停”,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奔波之苦。三是及时复诊,打好监督巩固牌。案件调处结束后,在事后巩固环节,以回访固成效,以溯源除病灶。尤其是对调处不成功的案例及时跟踪回访,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了解调解人员是否适时引导其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对部分不服调处或判决结果的,各督导室派专人开展定期回访,及时跟进疏导,帮助群众打开心结,推动矛盾真化解、不反复。
(四)实施七项保障,实现服务可持续。一是组织保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谁属地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街道、社区、网格以及公检法司系统和区直相关部门等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建设。二是机制保障。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排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硬件保障。在全区13个街道、86个社区建成了不少于30平方米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做到了“有场所、有牌子、有台账、有人员”。四是科技保障。运用综治“9+X”矛盾纠纷调处模块,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整合起来,形成线上线下、内网外网互动的“互联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网上受理、网上分流指派、网上跟踪督办,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时效,为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快处置和联调联处嵌入智慧“芯片”,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是人才保障。区矛调中心聘请5名法律专家担任专职调解员,设立品牌调解室。以培养实战型调解员为目标,通过远程课件、专家面授和网络督导等方式,举办全区调解员培训班,编辑《调解技巧与感悟》培训教材对全区各级调解员专业培训,完善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提升调解技巧和能力。六是资金保障。区矛调中心独立编制,独立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一案一补”,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运行,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七是舆论保障。发放便民手册5万余份、居民群众联系卡3万个,及时了解社会情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传播社会正能量,引导辖区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三、取得的成效和社会反响
回顾过去,魏都区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效提升了调处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当前,群主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大多数属于行政纠纷,《信访条例》规定,信访部门只有接谈、交办、督办的职能,没有行政纠纷的化解职能,矛调中心的成立对信访机制、体制进行了有益补充,在解决信访问题上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在县级以上层面搭建了化解信访问题的平台。同时,矛调中心还能充分协调调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发挥,使大量的信访问题得到快速高效的化解。
(二)有效整合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矛调中心通过设立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既整合了资源,又锤炼了队伍,起到了集中优势兵力打坚决战的效果。全区1987名专兼职调解员、2036名网格员、2968名楼院(栋)长长期活跃在620个网格、912个楼院,通过下网格排查,设立民情意见箱,发挥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第一时间掌握社会动态,第一时间收集矛盾,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形成了“社区有网、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矛盾调解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区通过网格排查矛盾纠纷45645起,化解45312起,化解率95%。
(三)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矛调中心的成立,既方便了群众,又服务了政府,使大量的群众诉求得到了快速高效化解,矛调中心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工作理念,化解了群众怨气、密切了干群关系,使大量的征地拆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使项目建设既惠及群众,又造福社会。
魏都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得到了上级和广大群众的肯定。自矛调中心成立以来,全区共排查矛盾纠2896起,我中心共接待2237起各类案件,受理2160起,调处成功2085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0%以上,涉及案件标的达十数亿。接待省内外单位参观学习200余次。2015年11月,全省矛盾调解基层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区召开。2016年12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推进会在我区召开。2017年6月19日,全省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中心研创的“一键调解”平台受到好评。直到2020年年底,魏都区连续六年荣获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与此同时,我们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调解人才和调解队伍,我区获河南省“十星级”先进调解会1 个,个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2人,个人荣获“省级优秀调解专家”称号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人。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探索
一是专业素质高、调解能力强的人才仍缺乏,需继续挖掘调解方面专家人才。二是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需继续提升,对其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突破。三是中心化解资金稍显薄弱,利用区级层面化解基金的杠杆作用化解重大矛盾的力量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区要求,以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有效载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持续健全矛盾调解网络,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魏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