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观点 > 正文

“三区三州”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的治理转型

作者:王学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博士

“治理”强调“协同治理”,以人民利益为治理切入点。由“管理”转向“治理”,仅一字之差,却反映出国家治理理念、体系、能力和履责方式的转变。“治理”由于其主张多层次和多中心的治理结构,使其参与式的民主模式更加具有现实性,也更加容易渗透到行政过程中,为解决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案,特别是对2020年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对“三区三州”精准扶贫政策的顶层设计、政策体系和执行过程,都具有重要的决策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是对“三区三州”的多维贫困的本土化实践。“三区三州”多维贫困的特殊性使其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难度最大的地区,其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低、贫困程度深、贫困面积广、贫困人口多,并且致贫因素多,脱贫成本高,返贫压力大,是脱贫攻坚最后的主战场。因此,针对“三区三州”的区域和群体贫困的特殊性,精细化、差异化制定相关政策并执行,才能真正发挥政策制度的效能,实现彻底脱贫。

精准扶贫则是在多维贫困的问题识别基础上解决问题的原则方略。当前,我们的脱贫攻坚标准不局限于单纯的收入标准,提出“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这就是典型的对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多维减贫理念的生动实践和本土演绎,同时也更明确了教育扶贫在精准扶贫体系中发挥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根本性作用。

三区三州”扶贫政策实现多主体参与下的政策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强调多部门职责分工与行动落实,突出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共同治理,横向上各个部委聚力聚焦,纵向上不同层级的行政部门上下联动,同时精准倾斜,突出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库建设、数据共享、动态跟踪等,并通过改进扶贫方式、扶贫项目,让贫困群众多参与,渐进激发民众主体、特别是贫困人口的主动性和内生力。

嵌入式帮扶是精准扶贫政策基层执行的中坚力量。“三区三州”的区域性贫困是长期积累的痼疾,需要将各领域各项扶贫放在脱贫攻坚的大视域下,有机整合执行,才能发挥最大效益。在政策执行的实际行政层级——县、乡、镇层面,则汇集了横向不同部门和纵向上级部门,特别是省级政策的任务目标。可以说,越是基层的行政机构,其承担的实质性责任和具体工作就越多,但本级政府和干部的协调统筹能力可能相对越弱,形成了一种权力与职责、政策目标与政策执行的倒挂。因此,通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访汇聚”“对口支援”等形式,通过外来干部和人才的嵌入式帮扶,对于本地扶贫政策的执行和多元力量的整合,对于地方基层治理的制度建立和机制形成,起着关乎成败的作用。嵌入式的外来人力资源的支援,为重构政府社会的关系、落实信息化辅助的工具手段、改进地方行政考核评价的机制和思路、带动并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都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