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在延安干部学院新任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首次正式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
2019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时代命题。
之后,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相继作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在全国铺开。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的正式提出,就是要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重点从区县一级向市一级转移,突出市级层面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作为“主导者”的角色定位。
一起来了解下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吧!
什么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新的概念,从字面表述上看,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体现的是国家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在“市域”范围内的落实。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义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就是希望能够将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转到城区上来,通过发挥市一级的统筹协调以及资源和技术优势,更为有效地应对城乡区域发展过程中各类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挑战,从而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如何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树立科学理念,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引领力
树立系统融合的理念
树立开放共治的理念
树立包容协商的理念
树立精细精致的理念
理顺纵向架构,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统筹力
市级层面重在统筹协调
区县级层面重在组织实施
乡镇街道层面重在强基固本
完善横向体制,增强市域社会治理聚合力
完善党委领导体制
完善政府负责体制
完善社会协同体制
推进方式革新,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发挥自治基础作用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发挥德治先导作用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