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民主合作的社会协同参与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城乡社区,逐步释放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动能,精准化治理、精细化服务的效能不断显现。
浙江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2016年之前,浙江全省社区社会组织不到10万个,主要以社区各类文化体育组织为主。经过5年时间发展,全省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数量逐年提高,类别日趋丰富。目前,全省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了26.2万个,类别也逐步转向以服务性质为主,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领域提供了大量的服务供给。从组织规模来看,1.86万个是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24.35万个社区社会组织则全部由乡镇(街道)负责录入系统实施动态备案管理。从城乡分布来看,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10万,平均每个社区拥有组织约19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16.21万,平均每个社区拥有组织约9个。从活动类别来看,社区服务类组织近11万家,占总数的42%;社区文体类组织约6.3万家,占比24%;社区自治类组织和社区平安类组织各占16%;另有其他类别组织2%。同时,广大的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也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提供了专业化支撑。目前全省共有9.8万名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1540万名注册志愿者、101个县级慈善基地。
党建有效引领,关注居民参与。2017年开始,浙江不断发挥党建在社会公益当中的引领作用,形成了“党建强、服务强”的社会治理新态势,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注入红色能量,不仅带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也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全省先后创建3批105家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成了当地的红色地标。杭州在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联群众优服务”、嘉兴“一盏灯”党员志愿服务等还成了全国“党建+”品牌。此外,浙江积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发动群众参与民主协商、优化基层治理、扩大服务供给、应对突发事件、参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形成了居民广泛参与微治理的发展局面。2020年全省约有9万家社区社会组织带动300多万名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成为社区疫情防控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杭州市上城区“湖滨晴雨工作室”畅通居民人人参与通道,成了中组部、中宣部的直接联系点和中国社科院的“全国社会心态观测点”。
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协商品牌涌现。为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浙江高度重视培育自治类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基层协商,协调和动员群众表达民意诉求,参与决策咨询,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是浙江最早的基层民主形式,获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发源于湖州德清的乡贤参事会协商文化村治理模式获2016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发源于宁波慈溪五塘新村的和谐促进会,为外来务工人员搭建民主协商平台,获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近年来,通过引导、鼓励和发展,浙江又涌现出了“红枫义警”“武林大妈”等一大批新的民主协商品牌。在积极培育发展当地组织的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健全机制方法,提升基层自治水平。如杭州市临平区形成以社会组织作为参与主体的基层“两约”协商参与机制,全区95%以上村社以备案类社会组织形式建立邻里协商议事中心,社会组织服务支点不断延伸,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探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迈入新时代,社区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浙江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纳入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制度化保障,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策支持。近年来,浙江省连续出台政策,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2016年省民政厅出台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指导意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逐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2019年1月,组织、政法、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培育发展文件,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和有序参与提供政策依据;2020年7月,浙江率先通过人大立法形式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确立了社区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主体;2021年6月,政法、民政部门联合制定《浙江省社区社会组织专项培优行动方案(2021-2023年)》,对未来三年作出了更加明晰的发展布局。
平台化覆盖,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提供现实保障。2012年开始,浙江在全省范围推广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平安浙江”和“民政工作”逐年推进,目前已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五级平台网络。其中,省市县三级平台正逐步升级打造集“党建”“孵化”“展示”“合作”和“公共空间”于一体的社会组织示范园,乡镇(街道)平台则逐步推进规范化、实体化运作。目前,全省共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基金会等14924家,为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指导、组织开展公益创投等活动,特别是社区发展基金会,发挥出“蓄水池”效应,调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社区治理中。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扎根于本地域范围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则充分发挥出平台作用,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类组织有效服务于本地域的“小微”草根备案组织,提供了当地组织培育的功能;架起政府、居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推进当地公益事业发展。
项目化运作,为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有效路径。浙江广泛采用“专业社会服务机构特定项目”+“社区社会组织小微项目”的公益创投模式开展公益项目,通过对社会组织提供资金、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和其他非资金的支持,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社会组织承接和开发项目能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纽带作用,通过运营公益创投,为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场地等资源支持、链接社会资源和培育品牌项目,促进当地社会组织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提升。浙江积极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参与公益创投的形式有序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在扩大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有效发动村(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区归属感,推进社区共治共建。项目运行过程中,各地还结合社会工作站服务职能,围绕特殊人群开展个案治疗、小组支持和社区融入,面向社会组织提供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品牌化管理、项目财务管理等能力建设培训。结合浙江的数字化改革,浙江着手设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购买服务的线上应用,开始试点通过信息手段助力项目供需对接和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