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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明旭:如何提升新时代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

作者:袁明旭 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村干部是乡村治理的“排头兵”,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此,有必要明晰新时代村干部群体的角色特征,积极反应村干部群体对乡村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强化提升村干部群体的工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提供坚实的人才资源支撑。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村级事务的有效治理都离不开村干部群体,村干部是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基石和主体,肩负着农村各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发挥着引领、示范、协调和落实的作用。村干部群体结构的优化和能力素质的提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人才资源支撑。无论是作为内生型还是嵌入型的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都发挥着资源供给、智力支撑、思想引领的作用。村干部群体来源构成的多元化,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以及转业军人、经济能人、文化贤人、离退休干部等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在乡村社会急剧转型、村民需求日趋多样化的背景下,村干部群体只有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和工作本领才能有效应对乡村振兴的复杂局面。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村干部群体结构的合理化以及自主性的增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内在动力。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等进一步壮大了村干部队伍力量,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组织力和领导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村干部与村民是利益共同体,村干部的“领头羊”效应是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自我驱动型发展关键,为此应利用村干部的政策、知识、沟通能力、社会资本、工作经验等方面优势,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提高乡村振兴政策的认同度。乡村振兴政策的顺利实施,除了需要好的制度设计外,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同也起到关键作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村干部来源的多样性导致他们在村务治理中拥有不同的身份和地位,处在村庄共同体关系网络的不同位置,由此对村干部产生了多样化的角色期待。代理人、当家人、理性人等之间的交叠造成村干部群体的行为张力。村干部综合素质和角色认同的提高有助于增强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同。同时,村干部收入的不断提高,使得村干部强化了对乡村治理政策的支持。

增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执行力。村干部素质能力的提高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村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执行的基本主体,与乡村振兴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由于乡村振兴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大量的“阻滞”“梗阻”“变异”问题,制约着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村干部素质的提高和角色认同感的增强有助于其认识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与自身的关联性,准确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能够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掌握比较科学合理的执行策略和方法,抓住执行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有效整合乡村优势资源,支持并主动地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从而增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政策执行力。“政策执行主体只有对政策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特别是政策所蕴涵的潜在价值和利益有了正确的认知才能准确地理解政策制定者的意图,才可能形成正确的政策态度进而产生积极的行为动力和符合政策的目标保证政策获得预期的执行效果。”

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乡村的有效治理离不开制度机制的健全、工作体系的完善、治理能力的提升,也离不开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从村干部的视角来看,以前的乡村治理总体上是一种被动性、外源性、局部性和表层性的治理模式。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已经从资源“汲取型”向资源“供给型”转变,对乡村输入的治理资源和嵌入治理力量日渐加强,乡村社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村干部行动自主性的增强和素质的提高助推乡村治理的转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所赋予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对乡村治理资源一定的自主配置权,构建起以乡村场域多元主体参与为主、以外部力量嵌入支持为辅的乡村治理体系,拓展了村干部和村级组织的自主行为空间。村干部在获取和分配治理资源中所激发的内生动力,扭转了治理资源匮乏所造成的自主性困境。在提升村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治理转型,转变成为一种主动性、内源性、整体性和实质性的现代化乡村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