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民政领域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明了奋斗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广大民政工作者要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要求,加强和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我们深刻认识到,办好农村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地位不动摇。要进一步发挥党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基层党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治理优势,锤炼培养政治过硬、能力突出、勇于创新、能够成事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为乡村振兴伟大实践提供强大凝聚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坚持大事大抓、抓紧抓实,在思想上不动摇不含糊,在实践中探路径找办法,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制度机制,采取管用措施,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落到实处,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我们深刻认识到,推进乡村振兴,既要在物质层面塑形也要在精神层面铸魂。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不仅要真金白银收入,也要精神面貌提振;不仅要钱包鼓、村容美、道路通,也要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要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高度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不断筑牢思想基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到炕头院落、田间地头,用老百姓听得懂、听得惯的话宣传好党的利农惠民政策,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培育文明乡风,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让明德知礼在潜移默化中实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润物无声中树立,让乡村文明的崭新气象在广大城乡基层竞相焕发。
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我们深刻认识到,健全乡村治理,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是基础、是支撑。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事,也是农民自己的事,要深刻认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激发农民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主体作用,把这一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基层民主实践发展好。要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理顺“千条线”、穿好“一根针”,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地在基层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治活力,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形式,广泛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途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稳定创建在基层,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为乡村振兴达成最大共识度、凝结最大聚合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我们深刻认识到,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有力保证。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依法立规、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加大宣教力度,传播法治观念、弘扬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宣扬遵纪守法、倡导公序良俗,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新形势下做好村规民约工作的实务研究,探索村规民约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有效路径。
方向明则思路清,目标准则干劲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标注了聚力重点,是民政系统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遵循。只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就一定能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尽到民政责任、展现民政作为、作出民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