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习近平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切实搞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要创新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社会团体和公众的作用,要鼓励和引导一些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要激发公众的自主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必须加强法治建设,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常态。“科技支撑”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把现代科技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提升现代社会治理效能,特别是利用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精准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随着社会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机制及社会机制的作用日益重要,社会治理不再是政府独自承担的任务,而是14亿中国人的伟大事业。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都发生根本性转变,中国的经济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不是都集中在党委政府手上,其他的经济主体也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因此,对社会成员的服务和管理,也不能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社会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服务和治理。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但已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居民组织、社会公众等都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力量。社会治理的广泛社会参与,有效降低社会治理的行政成本,提高了社会治理效益,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要完善社会治理的相关机制。习近平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随着中国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一些社会矛盾凸显。这不仅有损于社会公平、影响了和谐稳定、制约了发展活力,而且也正严肃地考验着我们党的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我们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这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良好局面的关键,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及时有效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确保国家社会长治久安。我们还应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财权和人权;要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奋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的重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