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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五个维度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从总体思路、根本保证、活力源泉、价值基石、实践路径五个维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总体思路:顶层设计,完善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从系统性而言,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且须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密切联系市情社情民情,以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思维进行顶层设计、谋篇布局、规划远景。从时间性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整体谋划提供了素材,打好了基础,社会治理从最初的改革碎片化、创新个体化的“初级阶段”向更高层次整体性跨越的时机已然成熟。从实效性而言,市域社会治理需要进一步破解精细化、系统化短板。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和要求,以顶层设计系统化、制度化推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社会治理的常态化良性发展。

根本保证:党建引领,固本强基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参与,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建引领,首先需要构建大党建理念。近年来,各地区域化党建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以党组织为纽带,搭建区、街道、社区、小区(网格)四级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平台,构建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协调、双向评价通报“四个双向”机制,打破思想观念、行政级别、行业分割“三大围墙”,凝聚基层治理的党组织合力,壮大区域发展的朋友圈。“两张清单”聚焦基层党员群众需求,全面梳理街道社区、驻区单位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双向互动、精准匹配,在各取所需、各展所长中实现互联互补,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其次需要发挥党员示范作用。通过在职党员进社区亮身份、亮承诺、党员家庭悬挂“共产党员家庭户”等规定,从制度上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示范作用,让党员从自身做起,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周边环境、带头促进邻里和谐,以“正向激励”在更高层面实现“心的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软实力”。再次,需要创新党建模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党的领导是具体而非抽象的,是落地而非悬空的。如,在社区治理中,一个社区党组织往往对应数个居民小区,如何既保证党的领导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中的实现又支持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工作是必须解决的课题。一些城市通过推进“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强化小区党组织对业委会在筹备初的工作指导以及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运作的全方位监督,推动三方共商小区事宜,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的各个触角和神经末梢。

活力源泉:社会主体,协同共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贯彻这一思想精髓,实现基层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与民众等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第一要厘清政府治理职责。社会协同共治的核心在于厘清城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改变过去对社会事务大包大揽的做法,通过完善社会治理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良好的社会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确保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第二要引导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高度流动性、离散化的现代城市社会中,必须增强社区的社会黏性和成员归属感,将居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第三要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对于激发社会活力、提供社会服务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激励补偿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既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又让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释放大能量。

价值基石:民生为本,服务为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也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把“民生为本,服务为先”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通过构建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切实解决群众难题、畅通实现群众利益渠道增进人民福扯,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如,一些城市社区由“坐班制”向“值班制”转变,以社区员额制管理为契机,深入推进社区工作去机关化、行政化、痕迹化,变社区“坐班制”为“值班制”,设立“值班岗”和“走访岗”,让社区干部主动进小区、进楼栋、进项目、进企业,真正做到社区工作“每日巡、经常访、及时记、随手做”,以“微服务”疏通基层社会的“毛细血管”、改善基层社会“微循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确认、第一时间反馈”等等。切实做到把群众的关切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围绕破解难题优化制度设计、提高服务效能。

实践路径:德法并重,三治融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必须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道路,这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必须在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健全基层自治体系、夯实基层自治基础上,一方面,以德治为先导,通过核心价值浸润人心形成道德约束、通过榜样力量转化德行实现道德施教、通过公益服务邻里和谐主导道德建构,尤其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实现道德的引领、规范和约束功能,使德治成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以法治为保障,以良法促善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培养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尤其是,基层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